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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邀请高校专家、媒体记者、消协成员、消费者代表等担任特约监督员,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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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可初步分两部分: 1、章程 2、其他规章制度。 章程适用对象是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章程适用对象及公司其他员工。 就你的问题来看,公司从风险角度考虑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制度;因为贵公司是劳务派遣,虽然员工不在你公司直接从事工作,但你公司和外派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而与其所在工作的公司只是用工关系。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无论从管理还是解聘都起到很好的控制风险作用。 法律风险是根本性风险,一个风险控制不好,就会影响你的公司运营甚至于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积极风险控制。
分区房间群体租赁处理如下:分区房间群体租赁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超过设计使用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时,综合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此基础上,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范围内确定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现行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安置途径。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指导意见》明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安置途径大大拓展。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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