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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适用民法典,但可以参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以下工资发放要求: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在劳务合同约定的日期...
1、工资发放之前,项目部应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无投诉或解决投诉后交项目经理和公司监督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发放工资。2、工人持有有效身份证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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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发放之前,项目部应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无投诉或解决投诉后交项目经理和公司监督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发放工资。 2、劳动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项目部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公司派专人到项目部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3、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以及关系工资收入的奖罚事项,必须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3、项目部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存在质差或安全处罚的,必须依据企业规定、用工合同及目标责任书等执行,且必须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未经确认,不得随意处罚;实施严重处罚的应由公司作出。 4、严禁随意拖欠、克扣工资,严禁在工资发放和领取中弄虚作假,严禁采取闹事、破坏偷盗国家、集体、他人财物等违法手段索要工资。 5、由公司提供的作业人员,在进场应由公司持进场人员名单和个人用工合同到工程项目部备案。人员工资由公司负责发放,接受项目部监督。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规定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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