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比如员工隐瞒另一份劳动合同,与新的公司签订新一份合同,那么该公司知道真实情况后,有...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没有离职,可以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入职时间可以在离职后签订,离职后可以进入新公司。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正规单位不会在你没有离职证明的情况下招聘,以免发生纠纷。
1、未签定合同时间减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2、如你同意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后为一年二个月,2008年前为一年一个月;如你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公司应该赔偿你因此而受到的工资损失。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应该根据你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知道。 3、如有加班等行为可以一并主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