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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2024-11-22
如果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在离职时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是不当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的不当行为导致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员工有权向企业索取经济补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将以员工在该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为基准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员工就可以要求获得对应月份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且这项补偿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基数工资。 如果员工发现企业拖欠其工资,可以向所属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就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赔偿金。赔偿金将以企业尚未支付给员工的款项总额的50%至100%作为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而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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