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今年1月1日起,南昌市实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具体如下: 一方面,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额度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6元提高至每人...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1、4万元10万元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85% 2、10万元19万元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温馨提示:连续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5年以上的,救助基金支付的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95%。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发生的年累计超过600元,超额1至200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的比例结付。 2、特殊门诊: (1)、精神病患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的比例结付 (2)、非住院恶性肿瘤患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其实际发生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80%的比例结付。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报销比例标准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按照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分档设置: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其中中医院8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按当次入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 对于南通大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何分配就在上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9人已浏览
4,965人已浏览
1,945人已浏览
2,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