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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在报销比例上,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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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在报销比例上,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至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至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至5万(含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城乡居民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的比例进行补偿。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按照“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方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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