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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是可以要求鉴定为工伤的,那么鉴定为二级工伤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允许的吗?用人单位要是以工伤为理由想要与劳动者解...
职工因工作残疾被认定为一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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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员工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单位都不能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职工工伤7至10级的,第一个固定合同期满的,企业和职工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的,可以终止合同;第二个固定合同期满的,职工要求续订合同的,企业必须续订合同。由于空间限制,如需要详细回答,建议咨询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不能,需要给与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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