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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双倍工资的性质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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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一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此时,开始计算 第一个月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比如,1月1日上班,2月1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月份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自3月1日开始计算一年;3月仍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3月份两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自4月1日开始计算,依此类推,直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如果一年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12月份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自 第二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申请仲裁,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此后每超过一个月,就会减少一个月的赔偿。
关于双倍工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双倍工资发生在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根据上述规定,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受一年的限制。自第二个月期满开始满十二个月时,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就超过了仲裁时效。但第三个月的仲裁时效还有一个月期满。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仲裁时效全部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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