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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 1、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继承(而且当事人还健在的,也称不上继承); 2、但是,符合我国《...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其次,土地承包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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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从土地的性质来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居民本人以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次,土地承包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土地现在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因为土地有很多的价值和使用方法,所以要严格区分使用者与所有权人,当然此处的所有权人是一个广义的所有权人,并非狭义的真正永远归其所有。
1、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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