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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发布筹款项目,筹集资金。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众筹更加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不再是项目商业价值的唯一标准。只要是网民喜欢的项目...
众筹融资模式大致分为四种:第一,债权众筹:以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为回报方式,利用社交工具,发型债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第二,众筹,以股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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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融资模式大致分为四种:第一,债权众筹:以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为偿还方式,利用社交工具、发型债券模式。例如,p2p的平台。第二,所有权采购,以所有权和所有权收益为回报的所有权采购。适合创业的小公司,可以利用筹资平台融资,让更多的人参加,支持创立公司。第三,收益式筹资:简而言之,你出资,我给你收益。现在比较多,是适合更多采购项目的模式。第四,捐赠式筹资:投资者免费捐赠的公益性筹资方式。积累的资金也称为善款,为今后的国家和公益做准备,基本上公益使用这种捐赠式的筹资类型很多,但对企业和商业来说是极少的类型。
众筹融资模式大致分为四种:第一,债权众筹:以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为回报方式,利用社交工具,发型债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第二,众筹,以股权和股权收益为回报的众筹。适用于初创小型,可以利用众筹平台做融资,从而让更多人参与,支持他创立公司。第三,回报式众筹:简单来讲就是你出资,我给你一种回报。是目前比较多,适合更多众筹项目的一种模式。第四,捐赠式众筹:投资者进行无偿的捐赠的一种公益性的众筹方式。所积累的资金也称为善款,以备以后国家或者公益上来用,所以基本上是公益使用这种捐赠式众筹类型的比较多,而对于企业和商业来说却是极少的类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1、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2、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众筹融资模式大致分为四种:第一,债权众筹:以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为回报方式,利用社交工具,发型债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第二,众筹,以股权和股权收益为回报的众筹。适用于初创小型,可以利用众筹平台做融资,从而让更多人参与,支持他创立公司。第三,回报式众筹:简单来讲就是你出资,我给你一种回报。是目前比较多,适合更多众筹项目的一种模式。第四,捐赠式众筹:投资者进行无偿的捐赠的一种公益性的众筹方式。所积累的资金也称为善款,以备以后国家或者公益上来用,所以基本上是公益使用这种捐赠式众筹类型的比较多,而对于企业和商业来说却是极少的类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1、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应强化对融资者、股权众筹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股东权益保护要求,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2、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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