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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取消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鼓励晚婚的条款。因此,辽宁省也取消了条例中鼓励晚婚的规定...
1、如果是根据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男的22周岁,女的20周岁),那么可以享受3天的假期;2、结婚的男女双方工作的地点是不同城市的,那么可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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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1、婚假时间3天,晚婚假时间7天,一共是有10天的假期。男方达到25周岁,女方达到23周岁的,并且初次结婚的称为是晚婚,而女婚的妇女如果满23周岁并且是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称为是晚育。职工如果是晚婚的,那么婚假将增加7天如果是晚育的并且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么产假将增加60天,男方的护理假期为15天。在休假的期间之内,工资照常发放,所享受的福利还有待遇不变。 2、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出“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的产假达到158天,男职工的陪护的产假是7天到1个月之间。并且有明确的规定,在陪产假的期间,不能降低职工的工资福利。
1、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2、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3、应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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