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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工人的姓名、地址...
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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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规范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就叫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即范围是:(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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