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5年2月4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这个是有期限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房地产纠纷是否会冻结房屋,取决于什么类型的房地产纠纷。涉及债权债务的,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后,有权冻结涉案房屋。《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以其价值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和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金额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金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财产是不可分割的,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法院也可以冻结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以被执行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第三人书面确认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拥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被执行人将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全部财产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4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1,551人已浏览
6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