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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本人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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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方面能终止合同吗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九条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条件下面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会。 1、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此外,由于两者的权利专属是不同的,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而解除权则为专属权,因此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2、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产生的联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双方的联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两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相互联系并都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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