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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
申诉书应写明下列各项: ①劳动者方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用人单位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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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谓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带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您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您正常上班的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个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发生仲裁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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