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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假期是不分节假日和工作日的。请假是一次的,不可重复,假期算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如果假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刚好又是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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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婚假是5个工作日,如果是晚婚的话则是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除了星期六、星期天其余的日子才算是工作日.晚婚是女的23周岁以后、男的25周岁以后才能享受,而且是互不干扰的,如果女的达到了23而男的没有达到25岁的话,女的就可以按晚婚休假,男的按正常休假就是了。婚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均不受影响。
国家规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是指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与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顺延。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按工作年限享有年休假5天,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现按用人单位安排自2016年4月28日开始休年休假,其中4月30日至5月2日分别为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予计算休假时间,假期顺延至5月5日结束,5月6日复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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