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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拆迁时补偿中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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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知道宁波市在搞工程,时间比较紧凑,工期一直是在推。您呢作为租赁商户的权益事由保证的。 1、房屋征收不仅仅是物权的处分,还是房屋使用权的的处分,您作为使用人此权益的保证。这是基本的额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房东提出异议,因为使用权的保证是由房东履行义务的。否者是不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其次,关于您的使用权包括装修营业等费用的,可以主张的。这是侵权或者违约事实造成的。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房东没有直接履行告知,产生您实际损失的,应该有房东赔偿。 再则,产权单位的义务与房东义务是不冲突的,那么您可以说房东还是有过错的。 最后,您不要担心。如有有关部门强制动迁的,您可以吧财物放在店里,人在外面,他们是不敢动的。如有能力的信访和媒体也可以采取的。您就在门口让公安把三方叫过来,写好赔偿协议,否者人在门口就不要动。因为这是您的权益不要怕。但是协商不要采取过激措施。您的权益是合法保障的,政府部门会出面的。您要坚持好自己的底线,不要放弃,不要怕。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需要的话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将全程为您服务,我是浙江律师!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政府当前对被征地农户的补偿主要是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缺乏相应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户以后的许多年甚至一辈子,就靠这点土地补偿费,有限的土地补偿金往往不能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因此若政府解决这些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减少征地拆迁纠纷的发生。 我国对于征地补偿款的标准,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是为了防止因补偿款而发生的纠纷,所以制定了一个大致的标准,对于具体补偿款,还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在征地的过程中一定要双方进行协商,平等交流。
征地工作应遵循合法程序、公开透明、全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土地被非法强制征收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维权。首先,政府征地应当发布拟征地公告,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被征地进行调查确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向同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上述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土地被非法强行征收,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政府强行征收违法,并要求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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