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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应急响应停工期间上班,不属于休息日,法定假日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台风应急期间,当地政府发布停工令的,因为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不是劳动...
1、台风应急响应停工期间上班,不属于休息日,法定假日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2、台风应急期间,当地政府发布停工令的,因为属于不可抗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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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风应急响应停工期间上班,不属于休息日,法定假日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2、台风应急期间,当地政府发布停工令的,因为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不是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停止工作,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3、但对于因为抗台风或者工作需要,部分劳动者依然上班的,从法律上讲,不是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工资。考虑到公平和员工积极性,可由用人单位自愿给予补助。
工伤的情形多种多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比一下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有解答。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2、你只要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明确应能证明你是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 3、你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若有残疾或行动有障碍,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详细内容你可以参考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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