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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法律是允许取暖费收滞纳金的。 2、根据《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发生纠纷,可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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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少数几种不够立案条件的情况,其它只要是民事纠纷有人讼诉,法院就要受理。一般来讲,物业公司如果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有物管协议,且供热由物业公司承担,那么有权向居民收取供热费。至于滞纳金,关键在协议中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应按银行同期利率执行。如果物业供热未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温度,那需要居民提出证据,以减轻或折抵应交款项数额。至于20%部分,北方地区一般是由财政承担,但由于一些单位无力承担,导致一些居民交了100%的足额。因而,除滞纳金尚存异议外,物业公司并无大的过错,只是此案结后,可由居民另行起诉,向所在单位追讨单位应付部分。当然,南北方差异较大,法院人员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也不一致,类似这样的案子在南方都是物业公司胜诉了,可能在北方另有判决结果。
1、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2、其特征是: (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所以,我的建议是要看一下你们的物业管理合同,看看他要求的数额是否与约定的数额相符;另外,如果相符还是交了吧;但是,我还是要说,你是可以向法院以滞纳金过高为由而起诉的,依据就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要证明,较难,所以如果不是觉得是在难以接受,还是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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