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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内,应该按原工资全额支付,停工留薪期之内,按病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而导致的受伤情况,属于工伤。有些员工的工伤是无法继续的工作,但工伤员工处于停工留薪期,单位也应该向员工发放工资以保障他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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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中,因工受伤的职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为工伤的,是不算工伤的,公司可以按照原来的工资水平发放工资,而且只发受伤前时间的工资。 但是,即便因工受伤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在工伤医疗期限内,采取了停岗留薪措施的,那么公司也是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待遇来向工伤职工计发。 不过,你现在在工作中受伤了,那么没去做工伤认定其实是很吃亏的,最好就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否则错过了工伤认定规定的时间,那么接下来只能要求公司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了,虽然不至于没有赔偿,但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因为赔偿金额产生纠纷,所以,建议最好还是去做工伤认定。 要是你公司不肯给你做的,那么你现在可以自己或是让你的近亲属,在你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去你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为你申请工伤的时候已经把工伤认定程序启动了,所以就等工伤认定下来后,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即可
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3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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