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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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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士,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我觉得,你是向我提出了三个咨询问题,一是你肚子里有伤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二是你的离婚问题,三是你离婚的赔偿问题。首先,我先回答你的赔偿问题,你因手术而肚子留有伤疤,你需要搞清楚,是不是这种手术一定会在肚子里留有伤疤,如果不是,那医院是有责任的,你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是手术后一定会有伤疤,那医院就没有责任了。关于第二个问题,我觉得,既然你丈夫一定要和你离婚,虽然你不想离,但他会想尽办法让你离的,离婚对你们来说,是迟早的问题,所以,建议你,还是和他离婚吧。但离婚究竟由谁提出,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理由是什么,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谁有过错,更是在法院判决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第三个问题,是关于赔偿的问题,也就是离婚赔偿,而不是那个手术伤疤的赔偿,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你可以将那个伤疤的问题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毕竟你受到了伤害,尽管你丈夫是没有过错,但你也没有过错,两个人的行为,共同产生了对你的伤害,法院会考虑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除了这个赔偿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问题,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因此,解答了你上述三个问题之后,可能你还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我还是首先从你的婚姻上再重复一下,既然要离婚,你可以和你丈夫协议离婚,对你们的财产分割和你伤害的赔偿达成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只能去法院起诉,如果是你丈夫起诉,那你就在诉讼中要求他赔偿你的身体伤害的损失,如果是你起诉,你可以在诉状中要求他赔偿身体受到伤害的损失。这是离婚的问题,另一个是你和医院的赔偿问题,需要你咨询一下其他的医生,问问手术后是否一定会留有伤疤,这个和你离婚是没有关系的,但在要求医院赔偿时可以作为一个证据,即医院的行为是导致你离婚的一个因素,可以要求医院多给你一点赔偿。最后,你所说的分居两年是不能算做自动离婚的,我们国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任何人离婚,除了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外,没有其他途径的离婚方式。当然一方死亡,包括被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再结婚。也不能说是自动离婚。 上述回复,不知道能不能让你满意。
不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描述的太过简单,不太好给出明确的意见。首先,对于你老公而言,你终止妊娠,他不能因生育权受到侵害要求你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确实影响夫妻感情破裂了,则有可能导致离婚。其次,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不得终止妊娠,所以不违法。最后,作为母亲,你应该善待生命,如果不想孕育,可采取必要的避孕措施,毕竟终止妊娠是一种人为干涉,对自身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以后孕育也是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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