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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2、工资应当于书面约定为准,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山为1310元),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法定节假日上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不可调休;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天上班8小时,每周上5天,超过部分算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5、绩效工资要看是否有书面约定,如无书面约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支付;6、公司的做法属违法;7、办理社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尤其是公司集体办理的,时间可能更长,可带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公司是否已经为你缴纳社保费。
有权利告,但关键是怎么告,如何告? 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认为具体评定几级伤残以及计算你的赔偿数额是多少并不是目前最重要解决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在法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至于伤残等级及赔偿额度,只有工伤认定后,一切水到渠成,才可依据伤残等级计算最终的赔偿数额。无合同的你需要收集以下证据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条件许可的,还可进行录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收集上述证据后,为避免时效超过,你可同时申请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保险机构会要求您补足材料,暂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后,如果您收集的证据足够充分,仲裁庭会依法确认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结论,您可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上述仲裁裁决,工伤保险机构恢复工伤认定,依法进行认定您的伤情构成工伤,你可以向工伤部门申请伤残评定,按照伤残等级,对应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至于您的伤情构成何种伤残等级,律师认为不是立即需要了解的事项。 以上程序,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最关键的一环,为维权的基础,一定要准备充分。
这个要求不合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确定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你2年半的社保。最后,公司不能无故扣押职工财产,你可以要求老板返还那600袁。 你可以与老板协商,自己无法协商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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