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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的理解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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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益与风险并存,在这些风险中如何着手化解风险,我认为: 第一,要了解、掌握对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科学评估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评估对方资信状况主要看: 1、看财务状况; 2、看对方此前与他人的履约状况以及他人有无重大诉讼或仲裁; 3、看对方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行政处罚。评估履约能力主要是判断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 第三,认真签署合同文本。先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再看签字盖章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第四,合同履行中保持动态跟踪。首先,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定注意保存各种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资料证据;其次,合同履行中注意按合同的约定内容履行;最后还要及时关注对方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动态变化。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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