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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的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工资需看您单位是否有给您买生育保险,具体标准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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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经本人同意安排女职工工作的,按以下情形支付工资:(1)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外,用人单位应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2)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生育津贴,同时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
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产假工资照常按月发放,领了津贴要是少了的话还可以要求公司补充,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使用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使用者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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