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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 2、因为主体不存在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3、双倍的基数是实发工资,因存在非法用工问题建议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
1.不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 2.因为主体不存在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3.双倍的基数是实发工资,因存在非法用工问题建议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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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之前的公司,在成立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在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时,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成立新公司劳动合同有效。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未成立前签订的合同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等生效要件时,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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