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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2,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且需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3,同时存...
1、继承是法定的一种权益,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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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协议注意事项: 1、并非每位老人都需要订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老年人对自己过世后的没有特别的意愿,那么就不需要订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顺序分配。 2、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老年人只能在遗嘱中约定自己的财产的继承,涉及别人的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遗嘱没有涉及的老年人财产在老年人过世以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还有,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是应该注意给自己在世时的无生活能力人留下必要的生活保障。 3、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订立遗嘱对老年人自己和遗产继承人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客观的评价遗嘱继承人,不能因为和子女一时赌气或者盲目的听信他人而订立遗嘱。一些老人因为和某个子女的一时口角而剥夺了其,事后又后悔不已再次更改遗嘱,这样既伤害了和子女的感情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4、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见证遗嘱、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其中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比较专业和可靠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5、老年人还可以订立遗赠协议。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依也为了在过世后给照顾自己的人补偿,老年人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规定在自己过世后,自己的财产由按照协议约定照顾自己的子女、外人或者机构继承。 6、妥善管理遗嘱。当老年人在世时遗嘱外泄往往引起家庭矛盾,而在老年人过世时遗嘱丢失或遭人恶意损害又违反老年人意愿,所以应该谨慎妥善的保管遗嘱。可以指定信任的人保管遗嘱,也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这样公证处和律所都有存档,以备查证。
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到房产局过户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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