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证机关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1、公证人员应当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1)申请证据保全的...
公证机关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1、公证人员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对话记录,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拆迁赔偿房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那么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房下来后,拿着拆迁协议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即可。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三)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四)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第八条公证人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二)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三)证据保全的方式;(四)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申请人也可以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书面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二)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三)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四)实施强制拆迁的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第八条公证人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申请证据保全的目的和理由;(二)申请证据保全的种类、名称、地点和现存状况;(三)证据保全的方式;(四)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申请人也可以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书面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