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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一般没有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期这一概念。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完毕,合同就履行完毕了。即使双方履行完毕后,后续产生纠纷,该合同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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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买了一个房子,二手房买卖合同除斥期间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申请撤销权只有一年,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二手房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可以选择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要求对方履行,由于你们未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选择以诉讼法院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并可以对方违约为由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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