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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没有错! 其次,用人单位的处罚权在法律上现在争议很多,很多学者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处罚权,因为它只是个普通民事主体,不是行政单位。 再次...
凡是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都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不过拒签所引起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初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拒签,无论因何原因,双方无法建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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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降低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面临着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为了避免出现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劳动者,用人的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以书面方式通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之,遇到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该及时采取终止程序,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一、对于劳动者的好处是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二、对于用人单位的好处是 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由于人员流动率较大,人员众多,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宜将耗费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会让企业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财力损失。 因此,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损失一个月补偿金但能降低其他纠纷风险,从这一意义上来讲,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补偿金,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续签环节,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更有利。
在劳动合同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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