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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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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1、房屋赠与没有办理户口手续,房地产属于赠与人,不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义上,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登记在哪个名义上,必须按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购房婚后偿还,属于购房者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偿还部分及其附加价值部分由所有权登记人按比例补偿5、双方以共同财产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义上,房屋所有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出资情况计算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贷款方式购买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的分割原则上必须均等分割。
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 一、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二、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三、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四、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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