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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
法律上对遗嘱办理遗产继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发生后没有做出表示的,视为接受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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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经公证后,一旦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才开始生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一般会通知其他继承人,询问他们对遗嘱有没有异议。如果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的时间限制就是继承诉讼的时效,最长为20年。 即使其他继承人愿意配合,如果迟迟不申请继承公证,只要有一个继承人死亡,继承公证就办不了,最后又回到法院。
没有。在《民法典》的规定当中,并没有遗嘱继承的期限条文,根据法不禁止及自由的传统,遗嘱继承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的,视为没有期限,但是因遗嘱继承产生的继承权的纠纷,其起诉期限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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