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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监事提名应当具备什么资格,仅仅规定了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从民法的一般原理,法人具有订立合同的一般民事行为能力,这个能力在法人成立的同时即产生。但法人要作为某个特定合同的合格主体,还必须具有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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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监事提名应当具备什么资格,仅仅规定了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一个合格的店长应该具备的素质:一、学会领导统御作为一个店长应明白,你和员工均是平等的生命体,从此意义来说,你毫无特权,就连你“赏罚”的权力,都要得到员工的认可。也就是说当你的员工炒你“鲤鱼”之时,你的“赏罚”就会变得一点用处都没有,那么,用什么来体现你的领导意图呢?答案只有一个“威信”!二.懂得关爱员工一个称职的店长必须其备使你的员工相信你的目的是帮助他们做好工作或更好的享受工作,而不是要想法惩罚他们或找借口炒他们的鱿鱼,你必须诚心诚意的帮助员工并说服员工信任你,有一种同情心作为基础,你还必须给予员工一次自助的机会,人的价值,就在于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及与他人共同完成工作的能力,这两种能力是群体力量的根源,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三、善于沟通沟通的前提即与员工沟通,作为店长,如果不能和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了解员工的需求,吸取员工的优点,那么,这个店长是不称职的。现代公司管理已进入到一个以人为本的管理新时代,其重要内容不再是板着面孔式的条条框框的限制,而是一门融进了对员工沟通的独特艺术,使你能以你的情感活动促使每一个员工皆自动自发地工作,依照企业的目标而奋斗,你的企业将是一个如何的企业。
合法生效的遗嘱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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