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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监事提名应当具备什么资格,仅仅规定了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董事、监事、经理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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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他有资格作你公司的经理。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有明确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你们公司要聘用的这位经理,虽然曾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企业的经理,并且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不到3年,但他所任职的这家企业早已经营不善,他上任仅2个月,企业就已破产,因此,他对企业的破产不负有个人责任,他仍有资格成为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更换员工董事需要经过全体员工大会或代表大会。根据《公司法》,董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然而,《公司法》对员工董事的免除没有特别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们普遍认为员工董事的任免机关应属于同一机构,因此是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等民主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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