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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
没有陪产假的法律名词,你说的应该是产期女职工的配偶享受的护理假。 我国法律法规对护理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基本是将护理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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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北京陪产假为15天,在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目前北京尚无男性陪产假的规定,上海的晚育陪产假是3天。 2.北京有晚育奖励假。24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可在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的奖励假,这30天的假期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3.具体还要看单位制度有无规定,与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否则单位不同意,主张这一假期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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