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一房二卖不仅可能涉及民事违约和赔偿责任,还可能违反刑法诈骗,应特别警惕。一房二卖是指将一套房产出售给多个买家...
一房二卖说的是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嫌诈骗。一房二卖首先要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其次,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一房二卖的条件为:在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下,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都可以参考下吧。 关于落实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0-05-01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经纪机构,各交易保证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要求,自2010年5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加强房屋交易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在网上签约及房屋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房。 二、自2010年5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含交易保证机构,下同)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在网上签约时录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作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 三、购房人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予以曝光。 附件:《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5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