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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第49条规定,使用者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况之一,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要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才可以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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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不能撤销,劳动仲裁书有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撤销。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一裁终局之外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生效的劳动争议裁决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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