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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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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则有: 1、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和《破产法(试行)》第九条,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贷款借据、贷款合同、判决和裁定;6、债权申报。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注明借款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等事项。3、在企业破产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中,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重点:(一)对于法院裁定已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应及时向法院和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纳入破产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信用社需要行使取回权,而不是单独申报债权。(二)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但不能认为抵押贷款没有风险,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书范文: 申报人: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报人:xxx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xx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xxxx年 x月 x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xxx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x年 x月x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x万元,利息x万元,共计x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x年 x月 x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xxx。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xx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xxx xx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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