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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其居住地区县司法局提出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
社区矫正人员的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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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适用、、的罪犯,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应当在宣判当日或者在其假释出监所当日,向其宣读和送达社区矫正告知书,告知其到居住地区县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通知书》当日送达居住地区县司法局。对于公开审理的适用管制、缓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居住地区县司法局在宣判当日派员到庭参加旁听。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每三个月提交一份矫正小结。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立即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每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治疗医院的病情复查结果。司法所可与治疗医院沟通联系,对其治疗、复查疾病的情况进行核实。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争取同级政府的支持,加强相关工作设施建设和基本装备配备。区县司法局应当落实接待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和存放社区矫正档案的专门用房。司法所应当落实接待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办理接收或者解除社区矫正宣告、谈话和存放社区矫正档案的专门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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