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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九条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
法律规定醉驾拘役不会入人事档案,但是会在公安局有案底。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处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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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属于旷工情节: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 4、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员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企业员工档案的管理机构分为企业职能机构管理、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主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员工所在单位在∵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员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1、企业对被裁员工的档,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并且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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