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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
1、劳动合同到期不会解除,而是终止,终止后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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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了,我们怎么处理呢?此时我们要区分单位的解除是否合法?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例如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此时,用人单位解除是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双方对于“未到期解除”是否合法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1、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到期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 三、劳动者因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单方面辞职。 四、单位因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单方面辞退劳动者。 五、单位因法定情形出现,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提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六、单位进行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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