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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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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虽然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保障部200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益。
非全日制用工跟兼职不一样。 非全日制工和兼职的区别: 1、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使用范围。 2、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打工不等于非全日制就业。非全日制劳动者通称时间劳动者,以时间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形式。打工,一般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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