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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产假一般不少于98天,但实施到各省市,将延长,部分省市为158天,部分省市甚至延长至198天,一般可参照本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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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例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山东女职工产假158天,丈夫护理假7天,均按正常出勤发放生育津贴或者工资及福利待遇。
2019年妇女产假国家规定,妇女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胎,增加产假15天;计划生育晚育30天。妇女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6、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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