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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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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或解散后,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会依法终止,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依据被开除的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公司裁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据此条款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窢伐促和讵古存汰担咯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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