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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服务期劳动者可以辞职,虽然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受聘人员可以自愿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允许的,在一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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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离职赔偿,从法律上将是必须服务期的赔偿金。只有公司对你进行了专项的培训后,才可以主张必须服务期,而未满必须服务期所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基于公司对你支付的培训费用,这些费用必须有证据证明的,否则相关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另外必须服务期的违约金是根据你完成必须服务期而递减的。至于工资明细不是法律规定的项目,除非劳动合同有约定,否则不能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必须符合以下要件:第一,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于服务期违约金的约定;第二,单位提供的培训费是有支付凭证的专项培训费用;第三,单位对该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仅确立了脱产培训服务期制度,学徒学成后立即跳槽的情况比比皆是,公司的内部培训又不属于单位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对象,单位无法向其主张违约金或要求支付培训费以弥补自身损失。
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培训和服务期,,如果你在服务期内离职,就需要支付违约金,你们企业就是拿这个来约束你的 我认为,此培训非法律范畴约定的培训,下面的劳动法法条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这一条就可以看出,企业是需要提供专项培训费的,而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中的培训费用包括哪些不是所谓的差旅费,对你的培训也不应该是什么参观访问,而是专业的技术培训,这样才构成了培训的法律要件,企业才有权拿服务期来约束你,反之,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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