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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限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商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招致房屋发生破坏性意...
出租房的家电坏了由谁负担维修责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具有合理正当适用租赁物的责任,如果在租赁期间由于承租人的不当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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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电自身质量问题,由房东负责。2、属于具体使用不当导致,由承租方可负责。3、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4、合同没有约定,可以平等协商解决。
1、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网友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房子及家电的维修义务,那么按照租赁合同里租赁物及相关设施的维修条款进行处理。 2、租客故意破坏家电,由租客负责维修费用。 3、租赁合同未约定,双方协商处理。 家电因自然消耗,或者租客合理使用导致故障,一般应该有房主承担维修义务。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网友称自己正常使用过程中,冰箱突然停止制冷了,那么应该由房东承担维修义务。 若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租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出。(合同法第221条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您是正常使用致损,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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