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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简易征收

2021-10-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购买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购买辅助材料,征收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方提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单的纳税计算方法。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旧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单的纳税计算方法进行纳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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