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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程序: 第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
划拨用地程序:第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第二、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部门审批。第三、审查程序。第四、缴费程序。第五、划拨决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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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划拨土地程序:1。办理划拨手续的基本条件可以根据《划拨土地目录》办理。建设单位先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划拨提供土地使用权。2、需要提供的材料1。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使用申请、省政府批次审批文件、批次勘察定界图或现有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证书(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报告说明书、规划许可证、拨地定桩图、规划设计条件、项目立项文件、环评、非法占地非法用地检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现场勘察审核表、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勘察定界图(绘图员、地籍审核员签字)、平面布置图。三三,审核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提交局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4、缴费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对于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不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需要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占用现有建设用地的,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5、划拨决定纳税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署《划拨决定书》,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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