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履行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鉴于商品房预售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行政许可的监管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近些年昆山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房屋拆迁逐步增多,因为买卖动迁房所产生的纠纷也随之呈现上升趋势。动迁房买卖纠纷有些普遍情况,如何处理这类案件以及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笔者通过一个案例展开讨论。 秦某于2008年5月8日与林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将位于昆山市千灯镇某小区的动迁房一套出售给林某,合同约定了面积、总价、过户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林某按照合同付清了全部购房款,秦某也出具了收条。之后,林某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入住。2013年7月份,秦某办理了房产证,知悉情况后,林某要求秦某按照购买协议的约定无条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秦某则要求支付房价上涨的补偿,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纠纷由此产生。 本案是非常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也是目前昆山地区最为常见的要求履行拆迁房过户手续的案件,买方一般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过户手续,法院一般也是认为交易真实有效,并且符合继续履行的条件,判令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不过在本案中,作为买方的代理人,笔者发现在动迁房安置协议中,安置人为秦某与其妻子王某,而房屋买卖合同以及购房款收据中均无王某的签字。 此类情况在动迁房买卖中也是屡见不鲜,由于动迁房一般都是在签订安置协议五年后才能够办理房产证,同一般已经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相比,买方很容易疏忽谁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另外,就算知道是夫妻共有也经常发生由夫妻一方代替另一方签字的情况。
【为你推荐】租房合同租房协议书房产证上加名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两证征地补偿拆迁补偿标准在我国有很多种土地类型,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每种类型的使用权有不同的相关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经常遇到有关土地使用权年限的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很多人都会搞混概念。今天的就以这一问题做出清晰的解答。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1994年1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宗地出让合同)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的规定以及1995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出让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依法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无效”的意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始起日期应当确定为自领取或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按照用途的不同分别规定,居住,工业,商业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有不同的相关规定并且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也是从领取或者是颁发使用证的日子算起的,所以大家在关注这一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土地用途和领取时间。
1、可先向公司所在的工商局查阅企业内部档案,在诉讼中,可申请司法审计,这可以确定公司的资金以及你丈夫所持股份的金额多少; 2、动迁房的利益分配,需要看当初的拆迁协议以及拆迁口径; 3、小孩未满2周岁,原则上判给女方抚养; 4、在离婚中,针对无法居住等存在困难一方,另方有提供帮助的义务(包括提供房屋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7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61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