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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只要经其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的设...
子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的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可以依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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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限责任公司在某市设立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数年后,经营范围、规模显着扩大,利润丰富。此时,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希望在该市村镇设立分公司,作为公司的分公司负责相关业务的处理。那么,该子公司能重新设立分公司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可重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在法律上与母公司独立,具有独立完善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种民事经济活动,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要遵循母公司整体战略和整体利益的需要,所以设立分公司,必须经母公司同意才能成立。综上所述,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只是该子公司的附属机构,如果子公司想设立分公司,除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手续外,还必须通过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不能设立分公司,因为其性质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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