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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单位之间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你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且构成工伤,你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
工伤侵权可以双重赔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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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可以兼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劳动者因第三人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同时享受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
目前我国立法尚未明确,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均持肯定态度,赞同和支持当事人同时主张的请求。 但是,对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限制不再支付,各地法院所执行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范围并不一致,目前成都等多地法院只限制规定对于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人支付的医疗费工伤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 但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就对工伤已经支付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对这一问题,具体要看工伤赔偿的先后顺序。 《2015年度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如果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中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的,可以在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当事人的损害后果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同时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获取双重赔偿。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只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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